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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2-24

婚姻关系,男方起诉离婚,无财产争议,唯有一男孩。男女双方都要求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女方委托本律师后,本律师详细了解了男方现有生活、工作、经济等状况。在开庭时提出若干代理意见:1、小孩自幼由女方照顾生活起居。2、男方在市区内开店,且是全年无休的,无任何空闲时间去照顾小孩的生活与学习。3、小孩现在女方居住地小学上学,女方更方便接送等等。

庭审期间,男方坚持要求获得小孩的抚养权并与女方发生争执。在调解阶段,本律师作为代理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与男方进行沟通,作思想工作,分析利与弊。主要从小孩的生活、学习方面去着想。男女双方都是小孩的亲人,都希望小孩能过的更好,能在一个相对轻松的环境下成长、学习。而男方现处于创业阶段,工作很忙,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小孩的生活起居。同时也表示与女方沟通后,每个月都可以见到小孩,行使男方的探视权。

最后在不懈努力下,男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获得小孩的抚养权,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男方有探视权。

达成调解后,女方喜极而泣,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但获得小孩的抚养权,也算是一种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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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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