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3、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4、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5、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6、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二、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一)销售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二)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就是对“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总的来说,经济适用房是可以适用于买卖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经济适用房是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如果不了解相关的规定,可能不能有效的利用资源,获得自己应得的利益,所以您可以多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必要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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