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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9-20
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格出售的购房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原价出售的购房家庭,如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 按照现行规定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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