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7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地方的相关规定,无工作单位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到其档案所在单位核准收入,或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
以北京市为例,以下单位不需核定家庭收入: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