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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如何防范购房者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23

       开发商在按揭贷款中的风险主要是其对购房者(借款人)承担的担保责任。银行发放贷款时,均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此时,开发商应当格外注意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开发商应当尽可能缩短这个期限,以从贷款发放之日到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为宜,这种保证叫做阶段性担保。一般情况,银行要求开发商在该行开立一个保证金账户,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及比例因项目而异,这样一旦借款人出现不还款的情况时银行一方面可向借款人催收,另一方面也可以直接从开发商的保证款里扣除借款人未还的部分。

      因此,开发商不能认为按揭贷款仅仅是银行和购房者的事情,开发商应该关注购房人还款的情况协助银行催缴贷款,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同时也减少了自己的损失,有利于再次与银行合作。开发商应当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尽可能减少或者避免承担担保责任:

(1)按期高质地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的要求完成建筑项目并交付房屋,购房者很可能因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而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这期间可能会拒绝偿还银行贷款。这样,自然导致开发商要承担担保责任。
(2)及时协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在按揭贷款中的风险也体现在抵押登记手续不能及时办理上,银行希望能够及时办理抵押登记进款实现现房抵押,开发商希望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是为了尽快解除担保责任。要实现抵押登记的快速办理,开发商一方面要尽快办理产权证,另一方面要督促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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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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