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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房屋价值,房屋分割存在哪些问题?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07

一、房屋价值的确定

法院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依据。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意见;若达不成,一般由原告申请评估。当然,不是必须委托评估,可通过竞价、拍卖等形式处理。

二、房屋分割中的问题

⒈关于是否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

产生争议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购买时间和取得产权时间有差异、缴纳房款存在时间跨度、的取得与登记,这些原因导致共有房产认定的争议。

⒉关于公房分割存在的问题

离婚纠纷涉及的公房,可能是职工经房改售方取得产权证的部分产权的公房,也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处理比较复杂。

对于“部分产权”房,司法实践一般会判决取得部分产权的一方,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⒊关于承租公房承租权问题

主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方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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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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