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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法律有何规定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如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适用的诉讼时效为1年。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其法律依据有两点:

(1)司法解释二于2004年4月1日实施,司法解释一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司法解释二的第二十九条规定: 本解释施行后,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因此,当司法解释二和司法解释一有冲突的,应以司法解释二为准;

(2)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对“协议离婚”进行了特别规定。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并未说明适用于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因此,在“协议离婚”纠纷中适用法律上应当以 “协议离婚”有特别规定的司法解释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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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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