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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如何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照顾无过错方,对于婚外情、、赌博吸毒恶性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或获得补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不便分割的财产要折价、变卖或者合理补偿。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

(1)双方均等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3)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4)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可协商分配、按市价分配、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5)股份或出资额可以变卖或者股权转让来分配;(6)无法分割的财产可评估后按照评估价分配;(7)财产拍卖或者双方竞价取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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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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