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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如何分割,夫妻投资性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如何分割

进行分割时,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及相关法律规定,界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问题总括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一)若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个人财产有约定的,则按“约定优先”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约定内容为准。

(二)若无约定情形,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三)无约定情形,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二、夫妻投资性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按市值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据此在进行投资性财产分割时应注意下列几个方面:

(一)争议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他股份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一类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在一方名下,很少直接记载在夫妻双方名下,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先分清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才能依法分割。

(二)这类财产的分割比较复杂,司法实践应尽量争取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只有在双方分歧较大、协商不成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

(三)对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者股份人民法院不宜进行分割,因为当事人手中的一些股份依据法律规定尚不能转让。比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因此,如果夫妻共有财产中的股份,属于法律规定上述情形及其他依法不能自由转让的股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办理。

以上就是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夫妻投资性财产如何分割”的解答。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而现今财产分割也越来越复杂,所以,如果你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资深的婚姻法专业律师将会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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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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