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婚姻家庭 > 离婚后财产分割 >

离婚时有限公司股份如何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就需要对家庭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应该如何进行分割,法律有什么具体规定?下文作出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作出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分享到:

上一篇: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办法?

下一篇: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夫妻共同股权怎么分割?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