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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中,哪些公共建筑面积不可分摊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04

商品房销售中,不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有哪些?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有:
1.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      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4.      楼梯已经计算建筑面积,其下方空间无论是否利用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5.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
6.      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定执行。
7.      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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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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