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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为你解答房屋到了70年后是否收回?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24

      房产证满七十年后回怎么样?房子会被收回去吗? 很多人都在担心,年轻的时候自己辛辛苦苦赚钱买房子,待到自己年老而房屋产权到期后又该怎么办?新的物权法将会告诉您怎么办。      
      新的物权法已经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平等受保护权。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 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怎么理解?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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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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