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定价策略和评估方法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10
卖房子要掌握市场行情,评估合理售价,具体方法有:
(1)向附近邻居打听近期房子的出售价格。
(2)委托多家经纪公司进行估价,并向其咨询近期三个月的市场成交行情。
(3)从报纸杂志上广告的房价比较与自家邻近的房屋售价。
(4)变身询价:分别以买方身份(通常较高)、卖方身份(通常较低)向经纪公司询价。
(5)对于实行存量房网上签约的城市,要求经纪公司或个人遵守售前网上挂牌制度.政府也会定期公布成交价格,因此这种挂牌价对卖方定价也是很好的参考。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售前挂牌价往往会比实际售价要高10%左右,这是卖家留出的杀价空间,而政府公布的成交价则会偏低,这是因为政府成交价格的基础数据来源于各区县建委数据库,此数据为买卖双方在办理产权过户及缴税时在《买卖合同》上登记的数据。这个价格偏低的原因是买卖双方为避税而做低合同价导致的,可能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成交价,因此,卖方在参考这两个数据时应注意修正,一般来讲,同一个小区内的二手房由于交通、配套条件相同,可以参照最近的成交记录进行定价。但是定价时,还应考虑楼层、朝向、面积、户型、景观,甚至一些特殊因素。可利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即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适当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在市场比较法估价中,需要对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房地产状况进行修正。
操作步骤:第一步,搜集交易实例。第二步,进行交易修正。第三步,求取比对价格。
卖房人如何评估房?
二手房交易时,由于买卖双方的角色和心态不同,双方对房屋的价格有不同的心理预期,卖方总与同地区商品房的新房价格做比较,开价与商品房差别不大。而买方认为,无论如何,自己买的也是一个旧房子,再新也不能与新房子做比较。因此,买卖双方往往是对价格的心理预期相差较大。其实从市场的角度来说,二手房与一手房在价格方面还是不一样,二手房的价格还是有规律可循的。如果给二手房估价,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折旧因素。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按照理论折旧率,一般房屋的折旧期限为50年,每年的折旧率为2%。房改售房规定的旧房折旧率就是每年2%。
(2)户型因素。旧房的套型落后,功能陈旧,房屋所有建材一般已淘汰,房屋质量不如新房,这些因素与新建商品房无法相比,一般小厅、小厨、小卫的旧房减10 010。
(3)楼层对价格也产坐影响。以6层楼房为例:2层和5层为基准价,1层和6层减3%,3层和4层加3%,房间如无朝南门窗减5%。
(4)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既有自然的也有社会的,既有大环境,也有小环境。在同一地段,旧房的小区环境会逊色于新住宅区,比如小区平面布局、设施、绿化以及房屋的外观造型等,旧房与新房都有所不同。还有该地区的居民结构、文化氛围、配套建设等都会对房屋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无物业管理和非独立封闭小区分别扣减5%,位于省、市重点中小学
区的加10%。
(5)心理因素。如果不是在价格上有大的诱惑力或其他考虑,人们一般不愿意买旧房,如果旧房的价格同新房相差不大,买旧房人就会有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有些售房人没有获得买方信息的渠道,又没有时间,于是就直接委托中介公司发布信息。通过中介公司售房几种方式:一是多家代理,向多个中介公司登记自己的房源;二是独家代理;三是限时出售。通过多家中介售房的缺点是:卖方在等待成交的时间里得不到任何时间补偿,且遇到不法中介的几率增加,同时又要忍受不同经纪公司多个经纪人的电话频繁打扰。通过独家代理的方式,避免了多家代理中业主时常被打扰的尴尬,同时规避了由于接触多家中介公司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限时出售的具体做法是:经纪公司与业主商定委托时限(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应超过3个月),若超时未售出,经纪公司承诺赔付业主一定金额。到期如果没有出售,业主还可以继续委托中介公司限时出售,也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机构出售或者自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