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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11

    由于市场环境的不完善,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在收集房源信息阶段就已经存在,为防范各种风险,需要注意杜绝虚假信息、识破骗子公司。
    绝大多数房源信息是通过各种媒体广告而来,信息量大、更新快、成本低,但虚假成分大,因此要注意鉴别信息的真假,以免受骗上当。
    总的说来,房源信息的可信度正规媒体大于非正规媒体,报纸大于网络。所以要选择可信度高的信息发布平台收集房源,一般不要相信街头简易传单、小广告等信息。即使某些正规媒体,为了广告收入,并不严格审查,甚至不审查中介公司的资质,以至于让许多非法中介钻了空子,甚至也包括正规中介公司发布的虚假信息。了解下面几点,有助于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广告中发现问题:
    (1)房地产中介公司发布房地产经纪广告,应在广告中载明机构名称、资质证书号码,没有资质证书号码的,可以怀疑它不能代理二手房买卖的经纪业务。
    (2)如果中介公司发布收购房屋的广告,则此为违反规定的行为。目前政策严格禁止房地产中介公司私自购买房屋,加价后出售给买房人(即所谓的吞吐业务),明目张胆地发布这种广告的公司肯定不是正规公司。
    (3)一些非正规中介公司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以逃避法律责任,二手房买卖者如果打算委托哪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可在之前连续几周买同一份报纸,比较这家公司每次打出的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等是否有变化。如果经常变化,那么与这样的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慎重。
    (4)有些房地产中介公司为了吸引消费者,往往在广告中发布一些非常有吸引力的房源。消费者可以连续跟踪多期该公司的广告,看房源是否有变化。如果一直没有变化就值得怀疑,因为这么好的房源不可能连续长时间卖不出去,可能只是鱼饵罢了。消费者也可以打电话到该公司,指定要买广告中某几套房子,如果公司人员告诉这几套房子都没有了,向你推荐另外的房子,或称要买广告中的房子需另交费等;有的公司甚至电话中保证该房源没问题,让消费者到公司门店登记、详谈,但在见到消费者后又以种种说辞推脱该房源没有了,这样的公司八成是在忽悠消费者。
    (5)谨慎对待挂着某某集团公司字样的广告,他们与该集团只是挂靠关系,借此虚张声势,一旦出了问题,该集团公司根本不负法律责任,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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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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