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成立需要哪些要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09
房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据此,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具体为:
(1)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就二手房买卖合同而言,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但是作为自然人的任何一方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其合同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出卖未成年人的房屋时,必须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2)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成立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外间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时,并不导致合同绝对无效。
(3)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主要包括两屋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所指向的房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买卖的原因佥,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法规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此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