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热点新闻 >

北京某律师的房屋被判决过户却拒不履行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8-29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北京律师练某在一起房屋产权案件中败诉,两审判决均要求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练某不仅不执行法院判决,还违法将房屋处置,被朝阳法院司法拘留。昨天下午,朝阳法院执行局提讯练某,要求其尽快执行判决。案件执行法官表示,练某的行为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昨天下午两点多,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将练某从朝阳区拘留所接到执行局办公地点。据执行法官介绍,2009年,练某将位于望京利泽西园的房屋卖给谢某。当时该房屋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双方约定在取得房产证后办理过户手续。谢某在几个月内将房款付清。由于迟迟未取得房产证,谢某在2011年4月将练某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而练某则反诉,要求法院判令买卖房屋的协议无效。两审法院经审理均判决,该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但由于练某还未取得房产证,也暂不支持谢某要求过户的请求。
  2011年底,练某取得房产证。但双方办理过户时被告知,本市购房政策调整,谢某已不具备买房资格,因此无法过户,除非有法院判决。谢某随后到朝阳法院起诉,要求练某协助办理过户。对于此案,两审法院均判决练某协助谢某办理过户。案件审理过程中,练某认为案件不符合“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但均被法院驳回。
  判决生效后,练某一直未履行判决,谢某申请法院执行。朝阳法院执行局受理后,于今年7月8日传唤练某谈话,向其发送执行通知,要求其履行判决,练某表示同意。7月9日,练某就将涉案房屋更改为与其妻子共有,7月10日与妻子吴某办理离婚,7月11日又将房产过户到吴某名下。
  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于7月22日再次传唤练某,告知其应履行判决。8月19日,朝阳法院对练某司法拘留15天。
  练某在提讯谈话时说,自己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是因为对法院判决持不同看法。他已将卖房钱花了,且近几年经济状况不佳,他与妻子离婚后,把房屋过户给妻子是为了抵顶孩子的抚养费。
  执行法官表示,练某是房产专业律师,应该清楚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按照目前的情况,练某应当说服其前妻将房产过户给谢某,这样练某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在提讯谈话后,法官与练某的前妻吴某取得联系。吴某称,她不愿意将房产过户给谢某。对此法官表示,法院已经做出判决,练某无权处置涉案房屋,加上他在执行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将对其采取刑事处罚。
  

分享到:

上一篇:美国房价持续飙升 已升至2004年初水平

下一篇:2013年下半年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