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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新城遭业主抛弃成为空城 房地产泡沫蔓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9-03

  房产律师观察:不少地方在建造新城时,都有意无意地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将城镇化简单理解成圈地、盖楼、“造城”。采访中,多位专家指出,这种做法绝不是城镇化的本意。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央也多次强调,城镇化要放在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发展视野中来谋划。
  “城镇化的问题核心是改革,而不是投资。”李铁说,要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注重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的转变,从粗放扩张型发展向资源集约型发展转变,要强调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与其造新城,不如把现有的城市变得更好,”王梅认为,很多地方应该考虑的是提高现有城市的质量和承载能力,增加其规模效应,而不是去摊大饼。
  至于新城建设,同样要回到以人为本的道路上来,与产业规划相结合,综合考虑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
  王梅认为,遏制不理性的新城建设,首先要有透明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让土地资源的开发受到监督。其次,要改变官员提拔时以GDP为主要考核目标的问题,政府的绩效应成为考核的核心。此外,要提高官员的执政能力,特别是选择、监控和管理项目的能力。“新城需不需要建,建多大?建的标准要多高?都要经过充分、细致的调研论证。”
  城镇化不是盲目“造城”。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位专家提醒,“贪大求快、盲目‘造城’之风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浪费和风险,需要及时加以遏制。”
透支经济发展潜力,地方政府债务高企,房地产泡沫蔓延
  “造城”,在一些地方如火如荼地进行。但上述种种迹象表明,“造城”并没有给很多地方带来预期的繁荣。
  有地方干部告诉记者,“造城”资金严重依赖土地财政,但新城建成数年,工商业发展不起来,居民区入住率又低,资金无法回流,地方压力极大。
  “这很让人担忧”,王梅说,城市大小应取决于有没有规模效应。现在很多地方建的新城,既没有足够的人口聚集效应,也没有交通枢纽或者产业支撑,“在没有合理动态需求的前提下,为了建设而建设,很多是面子工程,造成投资无效、资源浪费,透支了经济发展的潜力,地方政府债务高企。”
  审计署日前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随着土地出让收入增幅下降,地方偿债压力也在加大。2012年底,4个省本级、17个省会城市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需偿还本息2315亿元,为当年可支配土地出让收入的1.25倍。
  房地产泡沫蔓延的隐忧也已浮现。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三、四线城市建设虽然投资巨大,但产业空心,市场需求不足,只能留下大量烂尾项目。
  “部分三线城市和四线城市、县城再按这样的模式发展房地产,恐怕在扩张到一定程度时会导致崩盘。”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说。
  “新城建设其实有很成功的例子,比如上海的浦东”,王梅说,关键在于要科学论证。一些中西部城市,三、四线城市都是人口流出的地方,“这些地方再建一个新城,不是浪费吗?”
  卖地建房的开发模式,加上规划缺失、供过于求、配套不足,除了催生房地产泡沫,加重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还消耗着有限的土地资源,“上届政府卖下届政府的地”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非常突出。此外,一位专家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将城镇化看成一次圈地“良机”,以新城建设的名义,将大量农业用地划为建设用地,造成土地使用效率下降,侵占耕地、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盲目“造城”脱离了城镇化本意,新城建设应回归以人为本
  记者注意到,不少地方在建造新城时,都有意无意地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将城镇化简单理解成圈地、盖楼、“造城”。采访中,多位专家指出,这种做法绝不是城镇化的本意。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央也多次强调,城镇化要放在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发展视野中来谋划。
  “城镇化的问题核心是改革,而不是投资。”李铁说,要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注重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的转变,从粗放扩张型发展向资源集约型发展转变,要强调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与其造新城,不如把现有的城市变得更好,”王梅认为,很多地方应该考虑的是提高现有城市的质量和承载能力,增加其规模效应,而不是去摊大饼。
  至于新城建设,同样要回到以人为本的道路上来,与产业规划相结合,综合考虑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
  王梅认为,遏制不理性的新城建设,首先要有透明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让土地资源的开发受到监督。其次,要改变官员提拔时以GDP为主要考核目标的问题,政府的绩效应成为考核的核心。此外,要提高官员的执政能力,特别是选择、监控和管理项目的能力。“新城需不需要建,建多大?建的标准要多高?都要经过充分、细致的调研论证。”
  城镇化不是盲目“造城”。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位专家提醒,“贪大求快、盲目‘造城’之风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浪费和风险,需要及时加以遏制。”欢迎访问安居房地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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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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