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凤此前还因借款等原因两次被告上顺义法院
房产律师观察: 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鉴于多套房已转售或抵押,法院认为案件紧急,加快了立案速度,目前已有4名售房人在该院提出7起诉讼,该7起案件均正式受理。
7 起案件均指向张金凤
涉案的6套房屋分别位于朝阳区望京、酒仙桥一带,其中4套位于花家地东路某小区、1套位于望京花园小区、1套位于将府家园小区。6套房屋均已过户,剩余未付尾款达1251.26万元。
其中,每起案件的被告均为2人,其中必有一人为张金凤,此外还涉及5人,他们均为北京人,且其中包括张金凤在内的5人均为顺义人。其中,3名售房人起诉的5起案件均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及违约金,另一名售房人牛女士则要求解除合同。
此外,由于牛女士出售的房屋已被再次转售他人,故牛女士同时提起另外一起诉讼,要求确认再次转让的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如发现涉刑事会移交
朝阳法院表示,考虑到案件情况紧急,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权益免受损失,朝阳法院特意加快了案件流转速度,目前这6起案件均已由立案庭转交审判庭的具体承办法官办理。
据了解,这些起诉书从落款来看,最早的在3月13日,最后一个在3月25日。据介绍,法院审理中,如发现涉及刑事案件,会尽快将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是否立案需公安机关侦查酌定。但就目前来看,是民事诉讼,且刚刚受理,具体承办人并非一人,案件进展情况不一。
至于是否会将几起案件打包处理,法院表示需进一步调查,目前尚无后续情况。
此外,记者从朝阳警方了解到,前日,几位当事人在报案时准备的材料并不齐全。警方已将所要补充材料告知当事人,待其补充后再提交给警方,以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张金凤两次被告上法院
据悉,张金凤在2011年因借款等原因曾两次被诉至顺义法院。
2011年2月,张金凤曾以购房为由向他人借款76万元,承诺一个月偿还。因逾期未归还,2012年,借款人将张金凤诉至顺义法院。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约定2012年3月20日起每月偿还10万元,在2012年9月30日前还清。
2011年,因买卖合同纠纷,张金凤也曾被诉至顺义法院。
房地产律师介绍:民事上是欺诈,刑事上则是诈骗。综合分析,买家是蓄谋,针对人数众多,金额和社会影响巨大,证据也比较充分,刑事立案是最佳方案,刑事介入后可通过查封来冻结房产,追缉嫌疑人,但如果一时未能刑事立案,则需要立即民事立案来保全房产,目前看两者要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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