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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评析一起北京房地产纠纷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23

 
  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继承律师总结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并将相关的房地产纠纷案例制作成相关的房产纠纷案例,以此希望能够帮助到正在经历房产纠纷的当事人,这是一个遗嘱继承房屋的案件,我把这个案件改编成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可能需要帮助的你。
 
  案件介绍:
  王头哥和李察布系夫妻关系两人生育王盆、王怡、王三、王敬明、王凤清五名子女。
  2003年5月11日,王头哥和北京市崇文区拆迁办签订了两份《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在该两份协议中,第一份在册人口为4人,为李察布、王头哥、王凤清、王盆,第二分在册人口为3人,为王怡、杨1和张7,补偿款数额为16万元和16.1万元。后王头哥、李察布购买了本案的诉争房屋,该房屋登记在李察布名下,登记时间为2004年5月11日,后来在2009年10月20日更换了产权证书,建筑面积为87平方米。
  王头哥于2003年6月28日去世,李察布在2012年5月20日去世。
  李察布去世之后,王盆和其他子名子女因诉争房屋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于是王盆在2015年4月15日将其他兄弟姐妹起诉至法院,要求依照李察布的遗嘱继承诉争房屋,并要求其他兄弟姐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庭审过程:
  本案件庭审中,王盆提交了李察布的代书遗嘱以及光盘,证明李察布曾立有代书遗嘱的情况,该遗嘱做出日期为2011年7月22日,立遗嘱人为李察布,遗嘱内容为: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的诉争房屋产权人为我,属于我和王头哥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头哥在2003年6月28日去世,我和王头哥有五名子女,我和王头哥生前一直与王盆生活在一起,由他照料日常生活。上述房屋没有抵押、没有担保,我个人也没有任何彰武,为防止我死后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我自愿立下本遗嘱:一、我去世之后诉争房屋由王盆个人继承。二、我全部存款由王盆继承。我请李炜代书,周桂芝作证。
  上述遗嘱有立遗嘱人李察布的签名、指印,以及代书人李炜,见证人周桂芝、陆涛、董小宛、庄新恒签名确认。此外,在代书遗嘱另附一页上有李察布是个指印,并且有李炜、周桂芝和庄新恒的签名确认。
  王怡、王三及王敬明对代书遗嘱以及光盘均认可,王凤清对书面遗嘱不认可,但认可光盘。
  王盆在庭审中表示自1997年王头哥中风之后,其一直和父母共同生活,1988年李察布患糖尿病,2004年截肢,生活及生病等均由其照顾。王三、王敬明认可王盆的陈述,王怡、王凤清均认可王盆随父母生活的事实,但表示其两人也对父母尽孝。关于房屋分割的意向,王怡和王凤清要求房屋补偿款,王三和王敬明不主张补偿款,并表示如果有他们的份额,同意给张。
  经王盆申请,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诉争房屋进行估价,评估报告中显示该房屋价值为280万元。
 
  审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一、诉争房屋归王盆所有。
  二、王怡、王三、王敬明、王凤清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配合王盆办理诉争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诉争房屋过户至王盆名下。
  三、王盆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王怡、王凤清房屋折价款各人民币17.3万元。
 
  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案件点评:
  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本案件诉争房屋的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李察布,双方均确认系王头哥去世前购买,王头哥作为其丈夫,亦属财产共有人。王头哥去世之后,其对房屋享有的份额转变为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2011年7月,李察布由代书人代书,并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的代书遗嘱,有视频为证,符合有关代书遗嘱的格式,因此该遗嘱合法有效。
  由于李察布系诉争房屋共有人,不能对全部房屋进行处理,因此对其遗嘱,法院应部分采信。此外依照本案件的相关证据和当事人陈述以及老人遗嘱等,应当认定为王盆对老人尽了主要照顾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多分,因此综合本案件案情和现有的相关证据,法院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情况下,队长1的诉讼请求,应当酌情予以支持。此外,对于王怡、王凤清关于拆迁安置的问题,诉争房屋并非拆迁安置房屋,而系拆迁后购买取得的房屋,并不能因使用拆迁款购买诉争房屋否定王头哥、李察布对诉争房屋的所有权,且本案间隙遗嘱继承纠纷,应当优先处理遗嘱继承问题。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律师介绍:
  安居房地产律师网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事务部创办,由靳双权部长领导数十名房地产律师组成安居房地产律师团队,具有成功办理各类房地产案件经验。安居房地产律师团队,多年以来,潜心研究了房地产法律及房地产案件,对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商品房、存量房、经适房、房改房、央产房、回迁房、限价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对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中介公司的操作模式有深刻解读。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资质、权属、解押、网签、面签、监管、过户、交房等环节的法律问题。安居房地产律师办理案件主要涉及房地产买卖、继承、腾房、分家析产、居住权、共有、确权、借名买房等相关案件,在房地产专业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有能力办好各类房地产案件,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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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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