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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双方纠纷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4

  近日关于退房的报道引起不少读者关注。有人询问,哪种情况可以退房?具体该怎么办理?

  北京市国土房产局市场处负责人介绍,购房者如不是炒房者要退房,一般来说有两种原因,一个是房屋质量有问题,另一个是买卖双方发生了纠纷。

  如果是房屋质量有问题,必须在交房90天内,由想退房的业主到区房产局领一张退房申请表,让开发商在上面签字盖章,然后由相关的建筑质量检验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报告。若检测出房子有质量问题,业主最后拿已签字盖章的退房申请表和质量检测报告到区房产局办理合同注销手续,交房超过90天的,不能办理退房手续。

  若是买卖双方发生了纠纷而导致业主要退房,那么,购房者只能通过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果最后判定可以退房,业主再拿《仲裁书》或《判决书》到区房产局要求注销合同,区房产局会严格执行法律的判定结果。   该负责人称,只有符合以上两种合法退房流程之一,他们才会为其办理合同注销手续,除此之外,一概不予办理,此举是为了严厉打击少数人以“退房”之名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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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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