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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不成 房产中介扣押房产证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4

  读者赵女士:我想出卖一套房产,恰逢路过化纤厂路的宝洋中介便前去咨询,工作人员随即去看了我的房子。第二天宝洋中介华信路分店的工作人员带着一位购房者直接来到我家,表示要购买此套房子,我们于8月30日签了协议,规定9月10号前交首付款,然后办理落户手续,如9月13号未履约即解除合同。结果到现在,买方都没有交首付款,更可气的是宝洋中介扣押我的房产证,要我交10000元违约金才肯返还房产证,我都67岁了,家人都不在身边,这事让我很是着急,我该怎么办?

  ◆专家解答

  中介无权扣押赵女士的房产证。

  二手房买卖的双方应当是赵女士和购房者,过户手续应当是卖方者与购房者一起去房管局办理,无须中介参与。中介扣押房产证的目的是防止被买卖双方抛弃,导致他们无法赚取中介费(即佣金)。中介的风险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来防范,不应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具体到本案,作为卖方的赵女士没有任何过错或者违约行为,中介没有任何理由扣押赵女士的房产证。

  中介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赵女士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中介这种要挟方式勒索财物的行为,而且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可判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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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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