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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促销赠车库需留心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6

  近日,宝山区某楼盘促销时采取的优惠手段是购买一套电梯顶跃洋房赠产权车库一个。据介绍,赠送车库的优惠措施只是针对小高层的顶部跃层,这些房源面积偏大,一般在180平方米-240平方米,若在加上车库,面积就更大。售楼赠车库不是件新鲜事,不过让市民迷糊的是,有的车库有产证,有的却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靳双权律师认为,最近物权法草案六审稿对于车库、车位的归属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建设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从地上车库来看,业主没有办法取得其产权,它是小区的规划用地,属于所有业主的分摊面积。在很多实际操作中,小区居民将车位租金交给物业是不合法的;而应该是业主共同享有车库的租金收益,只需由业主选举出的业委会与物业商量交给物业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即可。

  从地下车库来看,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需要将该土地的地下空间作为防空用途,开发商在拿地时没有所有权,只能按比例与国家分享租金收益,因此地下车库面积不能记入业主房产证。另一类是开发商具有所有权,可卖可租。若卖的话,则记入业主的产权证附记上,如地下一层2号车位,面积35平方米;若租,则小业主只有使用权,不记入产证。因此,消费者在签约之前可到相应区县的交易中心要求出具产权调查单,即可查出该地下空间是否归开发商所有,以免发生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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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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