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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保修期规定不一样时如何计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01

  商品房保修期规定不一样时如何计算?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则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两者规定有些差异,根据行政法规优先于部门规章,当两者规定不一样时取行政法规的规定。

  详细问题请咨询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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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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