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热点新闻 >

拆除经营性质的房屋却按照住宅房屋标准补偿怎么办-法律知识华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13

房产税费 关于征收部门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力、征收部门的实力等因素的不同,征收补偿也有所不同,但还有一些可遵循的法律规定。 使用住宅小区作为办公场所的房屋的征收补偿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补偿,除此之外还需要另外给予适当补偿。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被征收人对此还可以要求给予适当补偿。当被征收人的生产经营由于未能得到及时安置而遭受重大损失时,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征收部门给予安置并获得赔偿。
分享到:

上一篇: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法律知识华律网(66Law.cn)

下一篇:查封的房产是否还能达成交易-法律知识华律网(66Law.cn)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