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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租房时要警惕哪些骗局-法律知识华律网(66Law.cn)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13

  租房生活是当代毕业生进入社会过渡时期的必然选择,在租房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想办法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防止成为各种租房骗局的受害者,免得到时候损失了金钱,还要伤害个人信心。

  租房骗局之一:房客冒充房东

  有些城市里,有一些专门冒充假房东的人,他们自己从房东手里面将房产短租过来,然后以稍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发布求租广告,但是要求租客一次性支付半年或一年的租金。等到租客付了钱,搬到房子里一段时间之后,真房东就会来收租金,这个时候假房东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租客被动陷入纠纷当中,只能自认倒霉。应对这种情况,租客第一要检查房东的合法身份证件,并且要求看房产证原件,否则的话就还是尽量谨慎小心。

  租房骗局之二:骗取中介信息费

  租房有两类中介,第一类是房东已经将房源租给了房产中介,租客直接跟中介签合同,从中介手里租下房源,基本上不用跟房东打交道;第二类则是中介作为居间服务,做租客和房东中间的业务介绍人,收取约等于一个月租金的中介费作佣金。在第二类中间,有些小公司专门依靠发布虚假超低价格房源信息,然后让租客支付几百元的信息费才肯告之房源情况和房东联系方式,但是付了钱之后却会发现要么房东号码打不通,要么对方就说房源已经租出去了,信息费就白搭了,千万不要相信这类信息。

  租房骗局之三:合同细节漏洞多,霸王条款多

  大型房产中介公司一般都是使用住建委提供的正规样板合同,当然也可能会在其中加入一些偏向于保障其经济利益的条款,总体而言还算合理。一些中小中介就是使用自己的拟定和打印的合同,里面对于租客的要求特别多,责任规避比较厉害,租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在涉及到定金、退房、房屋设备维修以及添置等方面,可能会有一些霸王条款,因此租客在交钱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如果有异议,一定要增加合同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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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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