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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19

  许多购房者不想找开发商买期房,因为买期房少则等几月多则等几年才能交房,而且法律风险有很多,保不齐会楼盘烂尾,或者房产证国土证拿不到等等,购房者作为弱势群体但凭一己之力也难让开发商屈服。因此,很多自住或投资的购房者更青睐二手房,即便二手房房价一般高于新房。当然了,买二手房也并非绝对安全,有4个法律问题不注意,依然让你吃大亏。

  第一:房屋已被长期租赁出去

  许多新房东认为,房屋已经易主,原租赁合同就已无效,自己有权让租客搬离,而自己也可以入住了。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法律上“买卖不破租赁”哦。因此,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这套二手房是否正处于出租状态,租期是多长。

  第二:交订金写错字,当心钱拿不回

  很多人搞不清楚“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以为都是能退的,其实二者法律意义大不相同,购房者必须要清楚,订金一般视作预付款的,应当是可以退还的;定金相当于是保证金,房东可以不退。

  有些购房者把定金交了,结果筹不够首付款,回头房东又不退,相当于白白把钱送给了房东。

  第三: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老房东迁户的违约责任。

  要注意,如果原房东的户口挂在购房者买的这套二手房上,而且原房东还不迁户,那就麻烦了,你不好上户,最无奈的是谁都拿他没辙,法院也不行,除非他自己迁。如果他还有欠债等行为,相关部门都会直接找到户口所在地的这套二手房的现任户主;另外,如果以后你要卖掉这套二手房,新购房者肯定会有顾虑。

  律师建议: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迁户事宜,逾期迁户每日需支付购房者多少违约金,这样可以迫使他尽快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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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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