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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协议或被判无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29

  随着房价的大幅上涨,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很多人不择手段,借名买房,以此来获取高额利润。那么借名买房有风险吗?靳律师说,借名买房风险大,借名买房协议或被判无效。

  生活中“多数人仅看到这种‘曲线购房’的表面利益,却忽视了其中隐藏的风险。”因为这种借名购房的行为,多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双方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部分借名购房的书面协议内容,也仅说明出资关系,并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产权归属。从而导致即使诉至法院,借名人也因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而没有完全把握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有的借名人与登记人签订了条例清晰的借名协议,但在交纳房款后,要求登记人履行借名协议过户房屋时,却发现手中持有的协议变成一纸空文,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自己陷入房财两空境地。对此,肖大明认为,借名合同的履行问题,首先应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然后才涉及履行。涉及违反国家政策的特殊房屋,借名协议是无效的。购房主体若是不具备购房资格,其所签订的借名协议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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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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