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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07

  关于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房产官司律师为您讲述一下。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三、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六、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八、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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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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