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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后办理退房需要退还契税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8-28

  【网友问题】

  完税后办理退房,是否可以退还契税?

  【律师解答】

  完税后办理退房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二是已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地产权属登记。

  对于第一种情况,原则上给予办理退税,但也有例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规定,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果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税款应予以退还。但其中有例外的情况,即购房人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613号)规定,当购房人从银行取得抵押凭证时,购房人与原产权人之间的房屋产权转移已经完成,必须依法缴纳契税,这种情况退房就不再给予退税。

  对于第二种情况,原则上已缴纳契税不予退还,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即经法定程序判定(如法院判决)该房地产交易合同及发生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无效的,已缴纳契税可以给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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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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