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热点新闻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程序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9-14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律程序问题

  无论是房屋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有可能面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尤其是对解除条件的运用一定要谨慎。除了依据法定解除条件、约定解除条件及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分别从出卖人和买受人的角度出发分析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程序问题。

  出卖人解除合同时,除非具备法定解除条件,若依据约定条件解除,则需要注意这些事项:一般而言,出卖人据以解除合同的约定条件多集中为买受人未能按时付款,针对此条件,出卖人应当及时履行催告义务并保存证据(专递回执),同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收款帐号;出卖人希望通过其他理由解除合同,一般很难得到支持。

  买受人解除合同时,除非具备法定解除条件,若依据约定条件解除,则需要注意:一般而言,买受人据以解除合同的约定条件多集中在出卖人迟延交房,同样,需要及时催告并保存证据;如果约定出卖人迟延履行网签、迟延迁出户口、迟延接受款项等,法院并不是必然支持买受人诉讼请求。

  无论是买受人还是出卖人,请求解除合同时,首先应当向对方送达解除通知书,解除合同的效力自对方收到解除通知书发生;如果对方有异议,应当在三个月内提出,否则,除斥期间已过,再主张合同有效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注意,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一般不会被受理,只能是请求确认解除合同,很多刚出道的律师会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诉讼请求中直接写“请求解除某合同”。

分享到:

上一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怎么认定

下一篇: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常见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