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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需要赔多少违约金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9-20

  案例:

  去年8月,刘先生在杨士附近的某“花园”花15万元左右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中约定为2006年12月31日交房,结果2007年2月初,他仍没有拿到房钥匙。刘先生想要延期交房违约金,令他吃惊的是,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违约”条款居然没有约定赔偿标准,开发商只是在该条款前打了一个“×”号。刘先生很生气,难道就白白延期一个月交房吗?

  2月6日,记者采访了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李律师表示,开发商不与购房者签订延期交房赔偿标准,其实是耍小聪明,属于格式合同,根本不管用,依然要赔偿购房者。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过专门的司法解释,购房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开发商要按照同样地段、同样户型面积、同样楼层房屋的租赁价赔偿。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沈城有些新楼盘销售中,延期交房赔偿标准各不相同,一般按照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二赔偿,也有的开发商降低标准,按照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零点五赔偿,也有开发商为了促销楼盘,提高标准,按照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五赔偿。假如同样是50万元的商品房,开发商延期一个月交房,赔偿金额分别为3000元(日万分之二赔偿)、750元(日万分之零点五赔偿)和7500元(日万分之五赔偿),差距特别大。

  律师说,延期交房赔偿标准过高和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开发商假如延期交房,但发现当初设置赔偿标准过高,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调低,参照同样地段、同样户型面积、同样楼层房屋的租赁价。购房者如果发现当初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赔偿标准过低,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申请提高,标准参照同样地段、同样户型面积、同样楼层房屋的租赁价。协商不成的,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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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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