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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要怎样维权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0-19

  咨询:

  我去年购买一套商品房,购买时仅签定了一份民间合同(合同一式两份),此房为集资房。现在仅签订民间合同(开发商一直推延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交房时间已推迟一年(合约上写一年交房). 并且无质量检测单位证明及测量单位相关证明,现开发商要求交尾款交房(仍没签正   咨询:我去年购买一套商品房,购买时仅签定了一份民间合同(合同一式两份),此房为集资房。现在仅签订民间合同(开发商一直推延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交房时间已推迟一年(合约上写一年交房). 并且无质量检测单位证明及测量单位相关证明,现开发商要求交尾款交房(仍没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通知12月底之前要交完尾款,否则要罚款,开发商通知房屋面积超出之前民间合同,超出数在3平方以上.并要求补款. 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说房网律师认为:

  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行为,如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对不按期交房及过分超面积的行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所交房款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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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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