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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何时可解除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如何避免纠纷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17

  一、购房者何时可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签订购房合同如何避免纠纷

  1、购买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

  2、购房者所签订的认购协议中的购房人应与商品房买卖契约中购房人一致。

  3、购房者可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备注事项,了解开发企业所销售的商品房是否存在土地抵押情况。若存在土地抵押的,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要求开发商约定土地解押时间和签约时间。

  4、购房者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认购协议应按照从网上下载的标准格式,协议中应约定签约时间。认购协议签订时,购房者只付定金,不付房款。

  5、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若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开发商应在认购协议中注明房屋抵押的事实,双方应约定房屋的解押时间和签约时间。

  6、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必须是从网上下载的标准格式,双方签字盖章后,购房者方可付定金和房款。开发商应在十日内确认上传,并在三十日内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手续不但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而且在通常情况下还可以避免因开发商的其他债务导致所购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

  7、购房者在签约前,不仅要充分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也要了解前期物业合同以及业主临时公约的主要条款,因为这些条款中有购房者将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示范文本是房产管理局监制的,但主要条款由双方商定,尤其是房屋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面积误差处理方式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和违约责任,双方应在合同中加以约定。购房者不经常解除这些法律事务,难免生疏,但是购房者可以请律师协助,专业的意见有利于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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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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