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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商品预售房欲转让,预售商品房转让条件有哪些要求?-房产资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27

  买了商品预售房欲转让

  2014年初,德城区的刘女士在开发区看中了一套房子,3月份就签了预售合同,并且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目前楼房尚在建设中。但是,随着德州楼市的蓬勃发展,楼盘迅速崛起,今年,刘女士又看上了位于老城区的另一个楼盘项目。为了避免退房而承担违约责任,刘女士想了一个办法,把之前买的这套房子转让给别人,但她不知道,自己已经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这套房子还能转让出去吗?购买了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房产权交付前想转让商品房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预售的商品房是可以转让,但是相应的手续还是要按规定办理的。

  预售商品房转让条件有哪些要求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虽然本法没有明确规定可否转让,但从立法本意不难看出,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可以转让,只是如何转让授权给国务院,由国务院具体制定转让办法。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预售商品房的再行转让的合法性,予以了肯定。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

  (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

  (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

  (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商品房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4)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

  (5)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

  (6)商品房预购人如果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单纯权利转让、可以不经过商品房预售方的同意,只要通知预售方即可,如预购方已经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房价款后转让预购合同的行为。

  以上就是买了商品预售房欲转让,预售商品房转让条件有哪些要求的介绍,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说房网的专家律师,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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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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