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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有何条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05

  一、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急着签约,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较模糊,可以向对方咨询,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二)认准签约主体

  认准签约主体,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三)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完整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有何条件

  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一份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后还应该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买房过程中这一基本的环节,是交易双方订立的一份契约,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其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二)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三)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五)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正。

  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有何条件”等问题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商品房购买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对于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卖房资质是否具备以及房产广告中的内容都是购房者需要谨慎了解并辨识真假,再决定是否买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签合同时,要注意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确认,辨别是否存在合同陷阱等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涉及很多复杂的法律问题,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如果有遇到不懂的地方,要及时咨询房产律师,以防范购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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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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