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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26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 30% 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相关事宜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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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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