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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包括哪些情况,同居所生的孩子怎么办?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包括哪些类型?

所谓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公开,是指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之所以说是非法,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为我国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 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 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

3、 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二、同居生的孩子怎么办?

同居生的孩子怎么办?婚姻法上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现实中,非婚生子女常常被称为私生子,但这是否意味着其地位低下呢?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非法同居包括哪些情况以及同居所生的孩子怎么办等情况的相关介绍。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并不代表其所生的孩子就不享有公民的权利。但是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因为是非法同居,所以很多未结婚便同居之后发生的纠纷和矛盾是无法像正常婚姻关系一样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对于非法同居所生下来的子女,也可能因此而受到某种影响。这些都是当事人应该考虑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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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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