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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同居,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1、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

2001年《婚姻法》和200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取消了“非法同居”的概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非法同居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选择婚前同居则在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选择婚前同居的需要慎重考虑。

目前在实践中,解除同居关系时所遇到的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大多都是比照婚姻关系解除时的方法办理的。我国关于接触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分的规定是如何的呢?

2、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分?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很可能因为感情不合而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不少的问题。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法律规定,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另外,如果同居时对于财产问题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具体应该怎么分呢?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以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并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该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在分割财产时还应该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

(2)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3)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

(4)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随着社会风气的开化,很多未婚男女出于经济,家庭以及个人发展等问题选择婚前同居,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法律不予干涉,但是若遇到具体的法律争议时就会造成不小的问题,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大多数的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都是比照婚姻关系解除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的,但是还有很多特殊的解决规则,另外,婚姻家庭争议的取证的难度很大,而且在所得证据的有效性上也有很多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所以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麻烦,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能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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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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