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婚姻家庭 > 同居关系 >

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分割吗,同居期间的财产该怎么分割?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分割吗

我国婚姻关系以登记为法定成立要件,即只有领了结婚证的双方才有婚姻关系,才是夫妻。那么,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视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权利。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个相近的司法解释,就是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可以分割的,但须按照法律规定来分割。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所做的介绍。同居关系并不像婚姻关系那样受婚姻法的保护。同居期间的财产在分居后往往因为分割不清或者意见不统一而发生矛盾、争执、纠纷,最终不欢而散。这对于曾经相爱的人来说是一场痛苦的延续。如果您遇到分割同居期间财产问题无法处理时,不妨向婚姻家庭律师寻求帮助,以此维护切身利益。

分享到:

上一篇:构成非婚同居的条件是什么,非婚同居是事实婚姻吗?

下一篇: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所生子女该有谁来抚养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