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婚姻家庭 > 子女扶养 >

离婚后能轮流抚养子女吗,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8

一、离婚后能轮流抚养子女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条件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你们可以在中约定轮流抚养子女。

二、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带的材料包括: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派出所或者居民(村民)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出具的你在北京市崇文区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分享到:

上一篇: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离婚时由谁抚养,孩子抚养费如何支付

下一篇:离婚时如何作亲子鉴定,分居2年的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