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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能办理房产证,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06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开发商的原因:

1、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2、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给银行,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3、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4、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5、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办理楼盘的大产权;

6、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7、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8、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产权”;

9、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0、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二)楼盘本身或购房者的原因

1、楼盘被法院查封;

2、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第三人的原因:

1、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2、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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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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