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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俞嫱华诉上海嘉平房地产有限公司相邻关系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9-09

2001年,被告上海嘉平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原告俞嫱华所有和居住的房屋的南墙上安装了一广告牌,将原告俞嫱华的厨房间窗户完全遮挡住。2002年7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分局就此广告核发了广告发布许可证。原告诉讼法院要求被告拆除该广告牌,被告以经工商部门批准系合法设立为理由拒绝拆除。一审法院认为,因为该广告牌系合法设立,故原告的诉讼请求难以支持。原告对该广告牌设置的合法性有异议,可依法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主张其权利。上海第二中院认为,《民法通则》调整的相邻关系是基于妨碍与否之事实,至于广告牌设置涉及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广告发布登记问题与本案是否构成侵权没有关系。同时结合其他事实,撤销了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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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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