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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能不能转让,期房转让有哪些法律上的限制?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02

一、期房能不能转让

买方虽然还没有取得产证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对债权进行转让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也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能影响合同的效力。换句话说,期房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不能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而已。

虽然法律规定可以转让期房合同,但是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

1、并不是经过公证的买卖合同卖房者就不会违约

对合同进行公证必须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由于期房还未取得产证,所以公证处不会对上下家签订的期房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有的人于是想到律师事务所让律师进行见证,其实,无论公证还是律师见证,都仅针对合同内容是否违法、是否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证明,不可能涉及合同将来的履行情况。任何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律师见证都不能对方将来不会违约。

2、违约并不是只需按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是指在任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并不以违约金为限,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违约时,并不是付了违约金就可以了。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也可以同时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继续交易,因为继续履行合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违约责任。

二、期房转让有哪些限制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

除商品住房外的其他商品房在未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前,预购人进行转让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的预告登记。也就是说,期房转让的限制仅仅是对期房转让不予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的预告登记”,而不影响期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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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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