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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要注意什么,购房者如何维护权益?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02

一、购房者要注意什么?

购房者要注意四大陷阱:

陷阱一:先收定金后要挟。以预售为名收取定金,而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不能达到迫使消费者就范的目的,定金就会被开发商强行没收扣押。

陷阱二:隐瞒真相编卖点。有的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为尽快回笼资金,故意隐瞒房产真相,或作出虚假承诺、编造一些“卖点”欺骗消费者。

陷阱三:改结构扩大公摊面积。任意改动房屋结构、任意扩大或缩小房屋面积、擅自改变公用场所用途。开发商交房时广告宣传与实际内容不符,而在合同中又没有约定。公摊面积不清楚,让消费者分摊了不应当公摊的面积或多摊公用面积。

陷阱四:延期交房不办证。有的开发商由于资金严重不足或经营不善,未能及时缴纳土地转让金,导致消费者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害怕承担违约责任,在工程未经验收或是未达到入住条件就办理交房手续,致使消费者拿了钥匙却长时间无法正常居住。

此外,消协提醒消费者购房时要查验开发商是否有“五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销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证书是确保消费者最终能否办理产权证的关键所在。

二、购房者如何维护权益?

当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救济,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途径包括: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协商一致,这是最快捷、最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当以局面形式确认和解的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且的争议比较明确,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所在地或者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消协投诉应当提交详细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虽然消协的决定对双方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对开发商的社会形象会产生影响,因此这种方法会有一定效果。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涉及中介机构收费、购房合同约定外的其他收费和物业管理收费等纠纷的,购房者可向有关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纠纷的商品房买卖,购房者可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消费者(包括购房者)可以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4、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协议,约定了争议的处理方式,如未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根据约定的方式解决纠纷。

5、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仲裁的优点是快捷,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成员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选定的,有利于减少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

6、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之道。诉讼讲求证据,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依照相关规定,购房者在收房时应当在检验期间内检验。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要及时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联系,以便尽快进行修复。必要时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留下证据,文字性的记录最好要有开发商的员工或第三人见证,以增强其证据的效力。另外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开发商进行修复的证据;问题和修复时对业主造成损失的证据。掌握了证据,在诉讼中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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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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