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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如何,一房二卖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02

一、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如何?

(一)什么是一房二卖

房屋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对方,对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行为。一房二卖是指房屋产权人先后与两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其所拥有的房产卖给两个人。这种情况下,必然存在两份房屋买卖合同。

(二)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都有效

一房二卖案件中的第一个买方,由于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仅享有债权,债权不能对抗第三人,不能主张第二个买房人侵犯了他的所有权。所有权仍属出卖人,他仍有权第二次出卖。因此,一房二卖的两份合同均为有效。

当然,这是在两份合同都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有一种意外情况会使第二份合同无效。即第二个购买人属恶意第三人,明知此房已出卖,他的行为就损害了第一个买房人的利益。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这种情况后合同应无效。

二、一房二卖应该如何处理?

在其中一方合同得以履行的情况下,另一份合同当然无从履行,这时,购房者要想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只能通过追究卖房者的违约责任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又会出现两种情况,下面我们分别探讨。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情形

如果一份合同履行而导致另一份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处理。该解释所针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该司法解释规定了买房者可以向卖房者主张的多种违约请求权,包括惩罚性赔偿请求权。

(二)一般卖房者违约的情形

一般卖房者若违约,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为该解释是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者权益保护法》,因为该法所特指的专指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出现的争执,而一般卖房者是不能算为经营者的。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即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这种情形下只能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对“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如何,一房二卖应该如何处理”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总的来说,一房二卖中合同的效力问题关系到房子的归属和违约赔偿的问题有重要的意义,一定要慎重对待,如果处理不当会给自己带来一系列的损失,建议您必要的时候咨询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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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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