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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该不该签订,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02

一、商品房认购书该不该签订?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但一些《协议书》内容过于简单,一旦签订了这样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时,一旦开发商增加不公平条款,购房人只能接受,否则签不了合同就构成违约,造成损失。

一般是购房者与开发商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商品房认购书并不因为其订立简单而风险低,相反正因为其合同条款少,导致许多事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而且开发商也往往会利用商品房认购书的简单做文章,损害消费者的权利。可以说,与其他房地产合同相比,商品房认购书的风险并不比那些合同的风险低。

所以,建议购房者买房最好不要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1、签订认购书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置条件,它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尽量不与开发商签定认购书;

2、尽量避免定金条款,可使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代替定金条款;

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4、购房者看房时通常会针对自己特别关注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可以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比如你选的这套房肯定不会挨着配电箱,您选的这个户型不会挨着电梯;

5、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写进认购书,比如售楼人员说了“您认购的这种D户型都是朝南的”那么在认购书中可以写上房屋的朝向是南;

6、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7、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8、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应该审查的文件: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五证是吧:比如这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以上便是关于认购书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对这些内容也有了初步了解。从文中可知,购房商品房中最好是不要和卖方签订认购书,因为很多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认购书的具体条款来规避自己的责任。如果您签订了,将来出现的纠纷,您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为了避免您从一开始就签订相对处于弱势的合同,您可以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协助签署、完善商品房认购书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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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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