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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廉租房区别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6

在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可见其针对的人群与经济适用房适用人群有一定的区别。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从此看来,限价房产权者的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其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而经济适用房产权人的权利却不包括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两者之间是存在一定差异的。
 
而廉租房是在已经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中首次提出的一个概念,类似于香港的“廉租屋”。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可见,廉租房人拥有的只是租赁权,对所住房屋并没有所有权。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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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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