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的法律限制
目前国家对小产权房没有明确具体的定义,通俗的理解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集体的土地上建筑和向社会销售的房屋,或是依靠政府划拨土地而建设的集资房。
按现行法律规定,房子须具备两证后方可上市交易。两证是指土地使用许可证和,由于小产权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许可证没有细分至每一套房子,所以不具备法律许可的交易条件。
另外《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购买小产权房除了购买人的权益不受保障外,购买人还面临多重风险,即便是为了居住的需要购买,不可能作为进行再交易,但小产权房被拆迁的时间无确定性,一两年被拆迁后,居住的愿望就会落空。
由于小产权房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交易时购买人必须一次性付清房款,不得向银行按揭贷款。由于没有房产证,也无法向银行贷款。此外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为不在国家规划之列,所以不能得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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