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商品房 > 小产权房 >

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备案,商品房的基本价格构成?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2

一.合同如何备案

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既可登陆武汉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您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种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您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第二种可能是您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您应该了解的是:商品房购房合同第一页的合同编号并不是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上网查询时应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章上显示的号码,否则就可能会出现查询失败的情况。

二.商品房的基本价格构成

(一)计划成本

1.征地费:系指国家规定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造地费、菜地建设费以及耕地占用税;

2.拆迁补偿费:系指拆除房屋(包括构筑物)按规定支付的补偿费、临时安置过渡费、搬家费、停业损失费等;

3.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

4.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

5.开发建设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系指室外接水、接电工程费,雨水和污水管道费,道路工程费等(不包括属于开发建设区之外的或属配套费列支的设施工程费);

6.管理费:以上述4—5项为基数,住宅商品房提取2%,非住宅商品房提取3%;

7.贷款及预收款利息。

(二)材料差价系指实际发生的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供应价 格的差额。凡向购房者收取建筑材料的,不再计收材料差价。

(三)计划利润以计划成本的3—5项为基数,提取3、5%。

(四)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分享到:

上一篇: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商品房的分类?

下一篇:商品房的预售条件,商品房的现售条件?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