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房地产纠纷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2
房地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请求司法保护、委托代理人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2. 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的材料、法律文书等; 3. 请求调解、双方自行和解、提起上诉。
原告有权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承认或者反驳诉讼
房地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请求司法保护、
委托代理
人和申请
回避
的权利;
2. 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的材料、
法律文书
等;
3. 请求调解、双方自行和解、提起上诉。原告有权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等;
4. 申请强制
执行
的权利。
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 遵守法庭秩序和诉讼秩序;
3. 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